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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广州软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管理办法》(广软〔2023〕73号)有关文件精神,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减轻负担,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资金”。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新生专项资助”对象为今年通过高考考入我校顺利入学并通过2025-2026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在籍在校普通本科一年级新生。

二、资助举措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学费补助,补助标准:特别困难,6000元/人;困难,4000元/人;一般困难,2000元/人。新生专项资助为一次性资助,从二年级起,按国家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进行资助。

三、申报流程

(一)学生申请

12月1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及电子版个人信息汇总表(见附表1附表2)。

(二)学院审核

12月4日中午12:00前,各学院完成申请学生信息、受助资格、资助金额等审核,并将本学院所有申请学生的纸质版申请表及电子版汇总表提交学生资助中心复核。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表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涂改,申请理由200字左右,申请表填写内容后打印,须手写签名。

(二)学生须按照要求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同放弃本次受助资格,不再另行补报。

(三)各学院须认真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确保每个学生的信息真实无误,电子版汇总表需按受助金额高低排序,每个学生的申请材料须填写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提交方式

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附表2电子版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江燕菲老师处审核,学生纸质版申请表1江门校区提交至江门校区行政楼309办公室,广州校区提交行政办公楼207办公室存档。

联系人:李老师(广州校区)、江老师(江门校区)

地址:学校行政办公楼207办公室(广州校区)

学校行政楼309办公室(江门校区)

联系电话:020-87818106(广州校区)、0750-6668761(江门校区)

附表1:广州软件学院2025年新生专项资助申请表

附表2:XX学院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

学生处

2025年11月28日

(编辑:叶伟峰   初审:谢斯强  复审:黄义晶  终审:陈婷婷、陈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