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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本网讯各学院、各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为2500元—5000元/学年,按月发放。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通过广东省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四、申请、审批程序: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具体要求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2.各学院在收到学生申请材料后,核实该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后,学院内公示三天,并于2025年11月20日前将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处。

3.学生处审核学生申请资料,将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并将已公示且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报学校和省教育厅审批后,正式确定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并将助学金按要求发放。

五、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生处何少平老师(联系电话:87818106)或学院奖学负责老师。

学生处奖学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2025-2026学年秋季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编辑:李伟钰  初审:谢斯强  复审:黄义晶  终审:陈婷婷、陈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