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免测申请说明
一、因先天器质性重大疾病或残疾不能参加《标准》测试的学生,可以申请免测。
二、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表7),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三、程序:
第1步,材料的准备
1)仔细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完成各项签名。
2)提供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
第2步,纸质资料的提交和登记
1)纸质版:准备完成资料后,将申请表和证明进行提交,流程如下:
交由体委统一收集——提交系体育部——所属学院体测工作负责人保存
2)电子版:在统一链接网址进行在线登记(另行通知),进行全校汇总。
3)免测的录入,由体委在成绩登记每一栏注明“免测”字样
附: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国家体测免测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