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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校园网新闻发布管理办法
作者:[db:发布人]   时间:2013-12-04   点击数:

    为充分发挥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校园网在学院形象宣传、信息传播和舆论导向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规范校园网新闻发布行为,提高学院新闻网站登载新闻的业务质量,特结合学院校园网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园网主页新闻的登载、审核、发布和管理,学院各单位应遵照执行。

第二条学院办公室新闻中心是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的主管部门,负责主页新闻、信息的采编、审核和发布工作。

第三条 新闻网的发布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地报道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新举措、新成就,展示我校师生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章  发布的内容第四条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学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部门重要工作部署,学院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有关信息;

(二)、省、市及以上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同志来校视察,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

(三)、学院领导参加的院内外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学院重点工作的有关信息;

(四)、学院教学科研、对外交流、人才培养、学风建设、文化建设取得重要成绩的新闻;

(五)、学院各单位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突出成就、典型经验和特色活动等有关重要信息;

(六)、学院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党建育人等诸多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成绩的新闻;

(七)、学院教职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就、值得宣传推广的经验性做法;

(八)、我院杰出校友具有新闻价值的最新动态等信息;

(九)、全国、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对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及其学生活动等有关学校工作的新闻报道的转发。

(十)、各系部活动或具有重大新闻价值的其他新闻稿件。各系部学生组织开展活动的新闻稿件,一般在“系(院)动态””栏目上发布。

第五条下列新闻原则上不在校园网主页发布:

(一)、各单位一般性会议新闻;(例如动员会议、常规座谈会、班会、总结会以及培训会;)

(二)、各单位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业务活动;

(三)、已报道过的同一类活动的新闻或内容雷同的系列活动新闻;

(四)、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同批次、同类别受表彰的新闻信息,原则上不分开发布;(例如学院9个系均会举办的XX活动,则不单独发某系的一篇稿件,一般从学院层面综合整理发一篇学院范围性的新闻)

(五)、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

(六)、涉及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的新闻;

(七)、其他不适宜上校园网主页的新闻。

第三章  投稿要求第六条校园网新闻投稿要求:

一、供稿时间

来稿要求及时,一般应于活动当日或次日投稿;超过活动当日2天以上的稿件原则上不予采用。

二、文字

(一)各单位新闻投稿请用word文档格式发送,内容应简明扼要,时间、地点、人物及活动或会议主要内容等新闻要素,同时提供新闻图片;

(二)除学院重大新闻外,一般新闻稿件篇幅应力求简短。院领导出席的会议、活动字数一般应控制在800字以内。部门活动以简讯形式为主,一般应控制在400字以内;

(三)来稿须经本单位主管宣传的领导审阅,正文后面必须注明文(图)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来稿单位。

(四)正文格式为宋体、小四,首行缩进2字符,1.5倍行间距。除此之外,不要附带任何其它格式。所有附件均以单独的word格式发送并表明序号。

三、图片

(一)请尽量提供jpg格式的原始图片,不要把图片贴在word文档里,原则上不应对图片进行剪辑、拼接等处理,以免失真;

(二)图片必须像素高(不低于2400*1600),画质均衡,人物、场景清晰;

(三)图片要有表现力,能反映学院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党建、人才培养等方面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能反映广大师生健康向上、蓬勃进取的精神风貌;

(四)每张照片必须配有图片文字说明,说明应包括新闻要素及相关的背景材料,附上摄影作者姓名,建议采用“图片序号_新闻照片描述(姓名  摄)” 命名,标好文字说明和序号。

(五)除特殊情况外,一般的事务性工作会议图片原则上不予发布。

四、投稿平台

新闻网址:http://news.sise.com.cn

投稿邮箱:sisenews@qq.com(支持超大附件)

新闻热线:87818006(内线8006)

办公地点:行政楼一楼院办新闻中心

第四章  新闻的审核与发布程序第七条 学院校园网发布的新闻审核与发布程序如下:

一、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及图片,由均须经学院办公室新闻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审核,报请学院党委书记审批后发布;

二、所有稿件发布校园网后不允许随意更改,请各单位审核人务必严格审核,认真对待;如原稿件内容出现错误,由供稿单位个人及审核领导承担责任,更改须提交书面申请,由本单位审核人签字后交至学院办公室新闻中心,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改;

三、学院办公室新闻中心有权决定是否采用来稿,有权对稿件进行修改、删减或增补等编辑工作;

第五章  附则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发布与本办法不符合或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九条 学院办公室新闻中心对新闻的选择、修改、发布及撤除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