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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软件学院图书馆图书捐赠管理细则

发布日期:2026-03-23 点击量:


广州软件学院图书馆欢迎学校广大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及团体(以下统称捐赠人)向图书馆捐赠图书等文献资料。为规范图书捐赠行为,加强捐赠资料的管理与利用,特制定以下图书文献捐赠管理细则。


一、入藏原则

1.捐赠活动本着自愿、无偿原则开展。捐赠人所捐赠图书须是有权处置的合法财产,所捐赠图书应品相良好,不过于陈旧,无严重破损、缺页、涂改、污损、霉变、虫蛀等情况,字迹清晰可辨。

2.所捐赠图书应为国内正规出版物,非正规出版物但有特殊价值的酌情处理。

3.所捐赠图书应具一定收藏阅读或研究利用价值,适合大学生及以上文化程度读者阅读。

4.本馆尚未收藏,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收藏复本不超过5册。

5.优先欢迎本校师生(校友)本人著作。

6.其它有收藏价值的研究档案及专题资料,符合本馆馆藏需求及发展的图书等。


二、下列图书不予入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破损严重且不成套图书。

3.内容陈旧,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之书。

4. 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对捐赠文献的处理方式

本馆一经接受捐赠,即拥有对捐赠图书的所有权、处置权等相关权利,可根据所有捐赠图书的价值和分类等,进行甄选、加工、入藏、展示和利用。

1.单册入藏:对以个人名义捐赠的少量不能自成体系的图书,图书馆根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加以分类编目并上架(即将捐赠图书融入图书馆相应类别图书之中)。

2.冠名收藏:对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捐赠的大量的自成体系图书,图书馆将以捐赠者本人或团体的名义单独设架,架名可为“某某人书架”或“某某团体书架”等。

3.对不符合捐赠基本原则和捐赠图书要求的图书文献,图书馆不予接收。

4.所赠图书在图书馆接收后,其所有权即归图书馆所有。图书馆有权在不通知捐赠者的情况下对不符合收藏要求的图书进行处理,并按图书馆相关程序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内容过于陈旧的、破损严重的捐赠图书进行藏书剔旧。


四、捐赠回馈

图书馆对捐赠图书进行汇总后,会在图书题名页加盖“捐赠书+捐赠人姓名”印章,并不定期地在图书馆网站主页公布捐赠书目与捐赠人名单,以表示对捐赠者的公开感谢。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品,图书馆将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

五、捐赠办法

1.现场捐赠:捐赠人可直接将书送至图书馆或指定接收地点,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图书信息、检查品相,确认符合接收标准后,办理交接手续。

2.邮寄捐赠: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广从南路548号广州软件学院图书馆(邮寄请备注“捐赠图书”并附捐赠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电子邮件联系:捐赠人可将所捐赠图书的书名、著者姓名、出版社、ISBN号、捐赠册数、个人电话等基本信息发到library@gzus.edu.cn,我馆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回复,联系捐赠事宜。

4.上门提取:批量捐赠(一般不少于100册)或特殊图书捐赠,捐赠人可提前联系,协商上门提取事宜。

5.捐赠联系电话

办公室:肖老师 87818970

采编部:岳老师 87818519


六、本管理细则解释归广州软件学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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