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3-08 浏览量:
根据广州软件学院学生手册规定,学生每学期旷课累计超过20学时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1)旷课21—3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2)旷课31—4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旷课41—5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4)旷课51学时及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毕业班的学生给予记过处分);
(5)留校察看期内又受到违纪处分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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