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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12月到期的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5-10-24作者: 浏览量:

校属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我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科研工作安排,科研处将组织开展2025年12月到期的广东省教育厅普通高校重点科研平台和项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名单
   2022年立项(1项)、2023年立项(7项),详细名单见附件1。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延期时间不能超过2年”“超过2年按撤销清理”,因此,2022年立项课题,如果无法结题,请申请终止研究,经审核后按撤销处理。
   (2)2023年立项7项课题,暂不能结题的,可延期1年,负责人填写变更申请表,附延期研究工作计划,经审核后方可执行。
   (3)2024年立项,若已提前完成研究任务,可申请结题。
   二、验收安排
   
1.负责人详细填写《结题报告书》,(双面打印一式3份);

   2.佐证材料:成果材料复印件1份,需列清单。提交的成果须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属课题组成员成果;成果材料复印件需与《结题报告书中》“项目完成成果一览表”所罗列的成果一致,且复印完整(如论文包括封面、完整目录、完整正文)。
   3.负责人需
准备与项目相关的PPT汇报内容(10-15分钟),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4.集中核查。采取会议验收方式,验收时按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分组,主要流程:项目组进行PPT项目介绍,评审专家质询、项目组答辩(不超过15分钟),专家组评议并形成验收意见。
   5.会议验收。验收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将在验收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另行通知。
   6.截止时间:个人提交科研处截止时间:11月25日。《申报书》《结题报告书》、成果清单、成果扫描件等结题验收材料以一个PDF文件格式发送至科研邮箱(少于10M),命名为“姓名+2025年12月广东省科研项目验收材料”或拷贝到S209艾老师处。
   三、结题其他事项:
   1.所有发表论文需注明基金号标志,未注明的不得列入结题(验收)材料,严禁挤占其他项目或平台资源。负责人至少要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成果相关的论文1篇。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不予通过结题:
   (1)未完成《申请书》所规定的任务;
   (2)预期成果未能实现;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不符合学术规范;

   联系人:艾珈同,87818698
   科研处邮箱:science@mail.seig.edu.cn
   科研处办公室:S209

   附件:
   1.到期结题名单
   2.相关表格(按项目类型填写相应表格)
科研处
2025年10月24日